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镜湖区区法宣办通过在全区范围内推荐与遴选成立了镜湖区民法典宣讲团。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吴俊洋、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入选镜湖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宣讲团成员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等实务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共19人。宣讲团主要面向全区各部门(单位)、街道、企业等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旨在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全社会深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吴俊洋律师和陆在春律师作为镜湖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将全力支持并积极带动宣讲对象学习民法典,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让民法典能够得到切实践行、充分维护、有力保障,为推进国家法治进程贡献一份力量。
附:镜湖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一览表


律师简介

吴俊洋,法学硕士。现为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第五届芜湖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获评安徽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公司法专业律师。

陆在春,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政府与公务法律事务部主任。获评安徽省行政法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