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10月23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芜湖市司法局邀请为市司法所长业务培训班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专题讲座。市局分管领导与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共计95人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陆在春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历程进行介绍,按照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编章顺序针对相关新规亮点进行案例展示和法理讲解。讲座融学术性、实操性于一体,旁征博引,案例详实、分析透彻,使得与会人员深化了对民法典新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大家的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
通过此次讲座深入浅出的系统学习,为基层司法所干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行政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与会人员普遍反映讲座中法条讲解形象生动、内容丰富,既有民法理论知识,又紧贴基层司法工作实际,对大家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实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