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教育发展新格局,7月13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法律顾问单位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邀请为该校中层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做“民法典对于依法治教的新要求”专题讲座。
陆在春从民法典时代高等职业教育法治化视角出发,指出《民法典》更加强调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民法思维是民法典时代对教育者提出的新要求。陆在春以《民法典》篇章脉络为主线,梳理了民法典对于依法治教相关问题的主要新规制和新理念,重点介绍了校园安全、合同规范、人格保护、侵权预防和相关归责原则等方面的新近规定与时效案例,有助于大家在日常教学管理实践中对于民法典的深入理解与灵活运用。
通过本次讲座,广大干部教师表示,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要养成法治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教育教学、校园综全治理、教育行政执法多个领域体现依法治教精神,从而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