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营造公平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1月22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安徽顶峰教育集团邀请为安徽顶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首届校长及储备干部培训班做“教育法制基础与教育法律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专题讲座。顶峰艺术高级学校芜湖、合肥校区校长(正副职)、高中校长(正副职)、美术教研中心校长(正副职)及幼儿园园长等参会。
陆在春从依法治教的意义与基本要求、教育法的本质出发,阐述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内容,结合《民法典》对依法治教的新理念、新规制以及对学校教育管理的新影响,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聚焦学生人格权保护、学生伤害事故与侵权预防等常见情况,重点分析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与无法律责任的情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举措,强调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等方面工作。
通过本次讲座,参训校长们表示,将会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提高法治观念,共同营造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依法治教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