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工作,7月24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应邀为2022长丰县少年宫及课后服务工作培训班做“第二课堂安全事故归责与预防”专题讲座。
陆在春首先从教育法制基础出发,阐述依法治教的意义与基本要求,介绍教育法的本质与渊源,对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内容进行解读;重点结合《民法典》对依法治教的新理念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管理的新影响;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聚焦学生人格权保护、学生伤害事故与侵权预防等常见情况;重点分析学校及教育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与无法律责任的情形,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强调学校及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等方面工作。
与会教育工作者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加强日常教育安全管理,提高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意识,构建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教育环境,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共同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