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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江莉律师:江歌案逝者遗体照疑似泄露的法理观察
发表时间:2022-11-11     阅读次数:     字体:【


江歌案相信大家都不陌生,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被刘某曦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某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好友,因遭遇前男友骚扰,向江歌求助借宿导致惨案发生,后日本东京法院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亲以生命权纠纷在国内起诉刘某曦,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损失49600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不仅说理清晰还指出了,江歌在异国求学对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并因此遭受不法侵害失去生命,其无私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一审判决后,刘某曦提起上诉,今年2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刘某曦辩称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近日江歌母亲对外发布求助称,女儿江歌遗体照片遭遇泄露,被泄露照片系日本刑事案件卷宗内容,只有自己和刘某曦(曾用名:刘鑫)持有该内容,江妈妈怀疑是刘某曦指使他人发布了江歌的遗体照片。目前江妈妈除了向发布平台投诉举报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律师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疑似发布江歌遗体局部照片的人,如经公安机关调查确定其确实存在发布江歌遗体照片的行为,不仅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08条之一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参与诉讼的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发布疑似江歌遗体局部照片并配文“辟谣,双手没有严重受伤如此等等”言语的行为人,如发布的内容未经核实、缺乏事实依据,并在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其行为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在公安介入调查确定行为人以后,江歌母亲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九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判令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判令行为人承担自己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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