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学校安全事故,正确处理侵权纠纷,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校园,7月3日,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邀为合肥市长丰县义务教育系统做 “校园安全与风险防控”专题讲座。
陆在春以校园管理风控和校园安全为重点,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仅强调了校园管理中签订、保存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也进行了详细解读,尤其是针对过往案例的解读,使学校管理人员的理解更为深刻。在校园安全方面,陆在春着重讲述了《民法典》对于校园侵权责任方面的新规制,不仅详细介绍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学校的法定救助义务也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于校园性骚扰、保密义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结合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做出阐释并针对校园伤害事故提出一系列预防建议。
此次讲座不仅使学校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规定理解更为深刻,而且对于校园管理工作起到了针对性的指导作用。与会教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认为此次校园法律专题讲座活动增强了校园管理层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依法治教提供了进一步的实操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