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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秦尤佳律师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栏目记者采访
发表时间:2017-08-28     阅读次数:     字体:【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不规范乱象屡屡曝光,出现了一批职业“打假游人”——游客卧底旅游不看风景,只收集旅行社违规证据,事后向旅游部门投诉拿赔偿。就此,有旅行社认为,“打假游人”以获利为目的,涉嫌敲诈。而一些游客则点赞,认为“打假游人”熟悉旅游法律法规,不仅帮吃了苦头的游客出头,还能对旅行社形成有效的监督。游客卧底式打假到底是给旅游市场治病的“啄木鸟”还是另有动机?“打假游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引发社会热议。

2017年8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栏目记者就上述热点问题,电话采访了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PPP法律事务部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秦尤佳律师。

秦尤佳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针对“打假游人知假买假的行为是否合法”,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勇健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知假买假”这样的行为不影响行为人主张消费者权益。但是对于“打假游人”等其它非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的现象,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的答复意见中已经明确表明了态度,不宜将食药纠纷的特殊政策推广适用到所有消费者保护领域。即在非食品药品这一领域,不鼓励“打假游人”知假买假这一行为。

秦尤佳律师还建议,职业“打假游人”的滋生土壤主要基于现阶段旅游市场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等乱象。虽然部分“打假游人”对于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具有一定作用,但对于专门以获取赔偿为目的的“打假游人”,旅游从业者也要做好相应举措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要做好行业内部市场规范化,不对游客进行虚假宣传,强买强卖;其次,遇到职业打假人的私了赔偿等要求,要抛开息事宁人的态度,坚持用法律手段查明事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后,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及时关注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动态,确保合法经营。建议组建企业内部法务团队,对经营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及时给予专业指导。

以下是2017年8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栏目链接:

http://cnvod.cnr.cn/audio2017/live/

zgzs/201708/ygyxw_20170827111705zgzs_h.m4a

秦尤佳律师,法学硕士,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PPP法律事务部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省港澳台法学研究会秘书。

秦尤佳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逻辑思维清晰,力求以全面透彻的案件分析、准确敏锐的价值判断和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主要代理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主的各类民商事诉讼,至今已承办过上百起诉讼案件。目前担任奇瑞控股有限公司、芜湖五岳园艺有限公司、芜湖徽艺三雕工艺有限公司、芜湖同鑫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黄山区万里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万峰物资有限公司、芜湖隆鑫铸造有限公司、芜湖永红景观绿化有限公司、芜湖广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水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晟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性法学论著:

1.《电子证据立法研究》,载《淮北职业技术学报》2010年第6期。

2.《论避免“被精神病”的法律规制》,载《新余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3.《完善立法改变消费者弱势地位》,载《检察日报》2013年1月11日。

4.《刑事二审开庭审理问题研究》,2015年12月获安徽省法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警察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二等奖。

5.《债权让与有因性研究》,载《中国律师》2016年第10期。

6.合著《文化产业诉讼案例解析》,故宫出版社2017年5月版。

联系电话:0553-5856896 17756540263 邮箱:81546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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