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对修订后《行政处罚法》的了解和掌握,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行为,2024年12月10日、12日,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应邀为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执法业务培训班做“行政处罚法新规实务”与“安徽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专题讲座。鸠江区城管局一线执法干部近200人参加此次培训。
在“行政处罚法新规实务”专题中,陆在春从《行政处罚法》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指导思想出发,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围绕“行政处罚”概念与种类的增设、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完善、“一事不再罚”的限制适用、非现场执法程序的规范增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确立等方面进行讲述。
在“安徽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专题解读中,陆在春介绍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府法领办函〔2023〕1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以及执法工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旧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共96项,其中:新增40项,修改40项,删除16项,修订后裁量权基准共计10大类538项。通过对比《裁量基准》新旧版进行对比,陆在春重点介绍了2023版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类、建筑节能类、标准定额与勘察设计管理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和房地产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更新与扩展的具体规制。
讲座内容全面详实,讲解生动具体,给参训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全区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加强了对修订后《行政处罚法》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深刻认识了新版《裁量基准》的具体规制,从而更好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为今后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