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召开“《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读”学习交流会 | |
发表时间:2019-01-08 阅读次数:893 | |
2019年1月7日下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读”学习交流会,由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尤佳律师担任主讲人,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加本次学习交流会。
主讲人秦尤佳律师分别从新旧条文对比和新条文解读两个角度出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条款逐条进行解读。
交流会上,秦尤佳律师分享了其多年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实务经验并结合奚玮民商事律师团近期代理的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与参会律师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路径等实践争议较大的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脚踏实地、与时俱进,结合当下热点问题组织本所律师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以增强学术交流、夯实专业基础、增长专业知识,提升律师业务素质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实务水平,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秦尤佳律师,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理事、安徽省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芜湖市律协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芜湖市律协理事。现为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与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奚玮民商事律师团队负责人,擅长业务领域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及金融法律事务为主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代理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目前担任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克来沃美的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芜湖同鑫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山新榧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广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水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欧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芜湖亚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龙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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