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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引纠纷 上海聚力传媒起诉索赔50万
发表时间:2017-05-05     阅读次数:670

因认为自己公司享有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权,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称,其依法享有影视作品《人民的名义》之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自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以来,收视率高涨,且屡破收视纪录。2017年4月中旬,在涉案影视作品正处于热播期间,且已经更新到28集时,原告经查发现,被告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其所有并运营的“魔力视频MoliTV”应用软件上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用户可观看前述涉案影视作品的第1集至28集。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且直接影响了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点播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此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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