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 | |
发表时间:2021-11-22 阅读次数:1001 | |
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
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 受法院指定或者受清算单位委托,担任清算组成员。 为债务人提供破产咨询、破产申请、债权核对等相关法律服务。 为债务人提供制定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服务。 为债务人提供清算咨询、债务清偿、工商注销等相关法律服务。 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提供法律服务。 提供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 提供企业重组、并购等方面法律服务。 提供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提供与破产相关的诉讼法律服务。
负责本所破产业务的学习与培训。 负责提出本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方案。 监督、指导本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工作。 负责本所与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系。 负责本所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联系。 负责本所与其他律所的破产业务学习交流。 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吴俊秋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芜湖市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 1991年9月至2001年9月,在芜湖市某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2003年5月至2021年9月,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历任该所民事与行政法律事务部主任、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2003年3月至今,兼职芜湖交通经济广播《公民与法》栏目的嘉宾律师。2004年9月至今,兼职芜湖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教师。2021年10月,任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