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在芜湖房屋交易要缴多少税?申请材料和流程攻略,记得收藏~ | |
发表时间:2018-01-04 阅读次数:434 | |
*各税种减免税条件及征收方式: (一)增值税及附加: 免征条件: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差额征收条件:凡能提供购房发票,经税务机关确认,个人出售非住宅(不含自建房)或单位出售房屋(不含自建房)按差额征收增值税及附加,不论其是否满2年。
(二)个人所得税: 1、免征条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征收方式: (1)差额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20%税率差额征收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缴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有效凭证,难以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缴个人所得税=房屋转让收入×1%。
(三)土地增值税 1、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征收方式: 按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有效凭证,难以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率征收。 按清算征收:纳税人(产权转让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由纳税人(产权转让人)在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分局进行清算征收。
(四)印花税 1、免征条件: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缴纳印花税。(必须同时符合卖方为个人,交易类型是出售,房屋性质为住房) 2、征收对象:个人出售非住宅或单位出售房屋,按房屋转让收入的0.5‰征收。
02 买方所涉税种税率:
*各税种减免税条件及征收方式: (一)契税 税率优惠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全税率:对个购买三套(含)以上住房和非住房以及单位购买房屋等交易类型,按4%税率缴纳。
(二)印花税 1、免征条件: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缴纳印花税。 2、征收对象:个人购买非住宅或单位购买房屋,按房屋购买价格的0.5‰征收。
03 拆迁安置房税种、税率:
*各税种减免税条件及征收方式: 优惠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第二:一手房,二手房,安置房,房屋互换、 赠与,非住宅房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01 增量(一手)房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办理人在两税中心(皖江金融中心B1座)凭购房合同刷本人身份证领取号头,在大厅等候叫号。
申报材料: 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购房合同(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发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所购住宅房属于家庭唯一或二套住房,还需提供: (1)夫妻双方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结婚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
办证流程图 纳税人持申报材料→取A号办理缴税→C1座交纳物业维修资金→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02 存量(二手)房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办理人在两税中心 (皖江金融中心B1座)凭网签合同刷本人身份证刷取号头,在大厅等候叫号。
申报材料: 1、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一份 2、交易房屋产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交易双方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出售房屋属出售方家庭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所购房属于购买方家庭唯一或二套住房的,买卖双方还需提供家庭住房查询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结婚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户口薄(仅指买方)(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 注: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C1座二楼房地产管理处市场科办理
办证流程图: 纳税人持申报材料→取A号办理缴税→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03 拆迁安置房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办理拆迁安置房在两税中心 (皖江金融中心B1座)凭拆迁协议刷本人身份证取B号提交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取A号,在大厅等候叫号。 交件材料: (一)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 1、商品(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证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证拆迁无需提供) 4、被征收人有效身份证明 5、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二)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结算购买增量房(一手房) 1、新购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被征收人有效身份证明 7、 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三)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结算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1、 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两份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出售方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如安置房属于家庭唯一或二套住房,还需提供以下查询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结婚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 办证流程图 纳税人持交件材料→两税中心取B号提交材料→两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两税中心取A号办理缴税→C1座交纳物业维修资金→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04 房屋互换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在两税中心一楼凭互换合同刷本人身份证领取号头,在大厅等候叫号
申报材料: 1、房屋互换合同原件一份 2、互换房屋产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互换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互换双方房屋属于家庭五年以上唯一住房,还需提供互换双方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结婚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
办证流程图 纳税人持申报材料→两税中心取A号办理缴税→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05 房屋赠与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在两税中心 (皖江金融中心B1座)凭赠与合同刷身份证刷取A号;继承、离婚、名称变更等不征税认定取B号在大厅等候叫号。
继承房屋申报材料: (1)继承权公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继承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赠与房屋申报材料: 直系赠与: (1)赠与合同原件一份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赠与双方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赠与房屋产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非直系赠与: (1)赠与合同原件一份 (2)赠与双方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赠与房屋产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办证流程图: 赠与:纳税人持申报材料→在两税中心取号A号办理缴税→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 继承、离婚析产等不征税认定:纳税人持申报材料→在两税中心取号B号办理缴税→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06 非住宅(别墅)房税收申报要件及办证流程
在两税中心(皖江金融中心B1座)凭网签合同刷身份证刷取B号,等候叫号,提交委托评估材料。
交件材料: (1)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一份 (2)交易房屋产权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交易双方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上手取得发票、完税凭证及合理费用凭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办证流程: 纳税人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委托评估,经委托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纳税人持申报材料→两税中心取B号交件开具委托评估单→评估公司上门踏勘→出具评估报告(短信通知纳税人)→非住宅(及单位转让房产)取B号开具税收认定表→房屋所在地管理分局核税在→两税中心凭受理单刷本人身份证取号A号办理缴税→C1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第三:芜湖互联网+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 正式上线运行
为便于广大房产交易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房产交易的相关税收申报缴纳业务,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利用互联网应用技术,开发了互联网+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该系统于2017年8月30日起在芜湖市市区正式上线试点运行。 适用范围: 在芜湖市市区范围内购买增量房(一手房)和存量住房(二手房)的个人,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申报缴纳相关税收。 注:个人购买的非住宅二手房和拆迁补偿房暂不能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申报缴纳相关税收。
申报缴纳税种: (一)个人购买增量房(一手房)需申报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二)个人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买卖双方需申报缴纳税种: 1.卖方:增值税及其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2.买方:契税、印花税。 注:涉及相关税收优惠的,系统将会提示按现行税收政策操作执行。
申报上传资料: (一)个人购买增量房(一手房)需通过互联网或手机上传购房发票及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图片。 (二)个人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需通过互联网或手机上传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及买方和卖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图片。 注:统会根据减免税申请提示应上传的图片。 用户开通方式: 房产中介公司: 房产中介公司使用该系统,应需向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本公司从事房产中介业务的员工身份证件,由地税机关负责为其开通用户,用户开通后即可登录系统给房产交易买卖个人进行申报操作。
个人用户:使用该系统开通用户方式有三种: 一是在房产中介公司用户给房产交易买卖个人提交申报操作时,系统会自动给交易双方开通自然人登记; 二是在芜湖地税局网站上下载房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手机app,在登录界面下方有注册账号功能,通过实名验证后即可开通; 三是在芜湖地税局网站上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即12366电子税务局)登录窗口中,选择“无证户登录”,根据提示操作完成个人用户开通。
来源:芜湖两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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