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陆在春律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专题业务研讨会 | |
发表时间:2018-05-02 阅读次数:1258 | |
由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六安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组织举办的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业务培训暨典型案例研讨会于2018年4月28日至29日在六安蓝溪兴茂度假酒店举行。
本次会议邀请了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程琥法官为参会人员主讲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创新与发展,并就《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理解和把握》进行专题讲座并和与会者做答疑式座谈讨论。
此次会议与会者由安徽省律协行政法专委会成员、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成员、安徽省高院与合肥市中院资深法官、六安市律协行政法专委会成员以及受邀参加的省律协会员组成。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陆在春律师作为安徽省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委员应邀参加此次会议并在研讨会上做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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