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推动实现律师刑辩全覆盖 | |
发表时间:2017-04-26 阅读次数:814 | |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中青在线北京4月2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今天表示,在近年来司法机关纠正的一批冤假错案中,聂树斌案、陈满案、钱仁风案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熊选国说,在这些案件最初处理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对关键证据提出了质疑,有的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无罪辩护。“如果当时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采纳,这些冤假错案有可能避免。这些案件的惨痛教训也让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重要性。”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的几大原则中有一个就是辩护原则,刑事辩护对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实现司法公正不可或缺。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场革命性变革,其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强调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发挥律师的专业监督作用。 熊选国表示,要抓住这次改革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刑事辩护工作,下一步将从四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率,“目前刑事案件辩护率偏低,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措施,扩大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范围,推动实现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熊选国表示,这需要一个过程,刑事辩护应该逐步推动,推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对于律师辩护权的保障,关键是把现有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审质证辩论等重要环节强化律师的辩护权,使律师的辩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增强辩护的有效性。推动各级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有关机制、制度建设,对律师的辩护意见认真听取、充分斟酌,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要更加重视。 四是提高律师的刑事辩护水平。刑事辩护应该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也是最能体现律师价值的一项传统业务,专业性非常强。熊选国说,“过去我在法院工作期间碰到过这种情况,有些律师刑事辩护的辩护词太简单,一看就没有经过认真的阅卷、会见,找不出关键点。下一步工作重心要提高律师的辩护质量,要让律师切实履行职责。” 现在有种倾向,律师不愿意搞刑事辩护和刑事案件的代理,对于搞刑事辩护、代理积极性不高,因为做这项工作难度大,这方面要引导广大律师,一要积极参与刑事辩护,同时要认真负责。 熊选国表示,今年将安排各级律师协会加强业务培训,对所有的刑事辩护律师轮训一遍,不断地提高律师的刑事辩护专业水平和质量。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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