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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安徽省第28期高(完)中校长在职提高培训班做“民法典对于依法治教的新要求”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1-10-18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公平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1018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邀请为安徽省第28期高(完)中校长在职提高培训班“民法典对于依法治教的新要求”专题讲座百余名安徽省高(完)中正、副校长等教育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学习《民法典》对于提升教育管理者依法治教水平和个人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陆在春从民法典教育回应视角出发,针对《民法典》的新理念、新规制以及对学校教育管理的新影响,结合典型案例,聚焦学生人格权保护、校园伤害事故、合同规范与侵权预防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举措,推动了民法典在校园内的广泛宣传,保障民法典融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过程。

通过本次讲座,参训干部表示,今后要把学到的民法典相关知识运用到教育管理和日常生活中,努力成为法治思想的守护者、传播者和践行者,为维护校园安全、教学秩序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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