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10月21日,阜阳市司法局、阜阳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培训班。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阜阳市司法局邀请为2021年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做“《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讲座。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工作分管副局长、律师工作股股长、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13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由阜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丽丽主持,阜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明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李方明在讲话中指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日益成为我市推进法治阜阳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新发展格局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也提出了更高、更复杂的要求。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取得新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依法依规执业。
培训班上,阜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吴利传达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中科大双聘教授王军以《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概述、主体法治建设、行为法治建设、监督法治建设四个方面,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实际案例进行了全面讲授。
陆在春主要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制定依据、相关概念、法律原则、具体内容和法律程序几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解读了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的重大变化,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概念、完善处罚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首违不罚制度、行政处罚权的集中和下沉以及明确法制审核和听证程序等。陆在春通过实务案例阐述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实务技巧,特别是结合《行政处罚法》新规定,从审查目的、审查步骤和审查内容三个方面指导律师如何依法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保其程序合法性。
参训人员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层次高、内容新,针对性和实用性强,收获颇丰。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对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增强了对新法的理解与适用,为两公律师切实履职尽责提供了指引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