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升湾沚区垃圾分类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6月8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邀为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专题讲座。区直、驻区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区城市城管局执法人员以及区分类办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陆在春从《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逐步论述,通过实务案例深入解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介绍垃圾分类标识,以及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议宣传执法“两手抓”,传递文明健康生活新方式,共同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不仅关系到生活环境,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尺、社会文明的体现,今后生活中将主动践行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与执法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